依着记忆找到书房的位置,还没走近,就看到一个熟悉的背影。
清澈的天空下,午后的阳光正好,柔和地勾勒他的身影,一不小心就容易变得俗气的印花衬衫,在他身上竟然格外的好看。
沐霭面对着清澈的湖水,静静坐在落地窗前看书,并没有注意到她。
程曦停住脚步,不着痕迹的退了几步,打算趁他还没有发现,悄悄离开。
刚转过身,身后传来熟悉的声音。
「跑什么?」
声音里似乎还带着点笑意。
程曦转过身来,看见沐霭已经放下书,缓缓朝她走了过来。
既然已经被发现,程曦只好放弃离开的打算,假作镇定跟他寒暄,「没、没啊,你不睡午觉么?」
沐霭笑着解释,「我有些认床,睡不着,就下来找两本书看。」
然后特别自然地问她,「你想找什么?」
程曦实话实说,「突然想练字,我常用的那支没带来,过来看看有没有合适的钢笔。」
「这里书倒是不少,钢笔似乎没有看见。」
「哦,那我再去别处看看。」
程曦转身欲走。
沐霭拉住了她。
加上刚才在观光车上的那一次,这是俩人今天第二次肌肤接触了。
程曦穿了短袖,沐霭的十指骨节分明又纤长,正握着她的小臂,零距离的触碰让她有种错觉,好像他手掌炙热的温度,快要灼伤她的皮肤。
「等下。」沐霭松开她,从自己的裤兜里掏出一支钢笔递过来,问她,「这支可以吗?」
程曦一眼就认出来,那是之前他们一起爱心理发获得的奖品。
沐霭手里这支银色的,正是当初跟她换去的。
沐霭的那支黑色的,如今还好好的收在程曦家里,从来没拿出来用过。
没想到,他居然将刻了自己名字的这一支随身携带着。
其实她看到沐霭拿出笔,已经没有了练字的心思,不过话已出口,只好点点头。
「可以的。」程曦对笔没什么要求,何况派克的笔一向好用。
沐霭将笔塞到程曦手里,没有再说什么,继续回去看书。
他表现得这样坦然,程曦也只好当什么事都没有,在书房找了张桌子,开始练字。
刚开始的时候,程曦还没办法集中精力,原因无他,沐霭的存在感太强。
但一会儿之后,程曦就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了。
程曦越写越顺畅,完全沉迷于练字,并没有注意到,落地窗前的沐霭已经放下了手中的书。
她正在写的是归有光的《项嵴轩志》。
明朝的文学家里面,程曦最喜欢的就是宋濂和归有光。
写到「庭有枇杷树,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,今已亭亭如盖矣」时,耳边突然传来一道声音——
「你也喜欢震川先生?」
沐霭的声音乍然出现,程曦吓了一跳。
对于沐霭的话,她还蛮意外,「嗯,你也喜欢他么?」
沐霭点点头,「我很喜欢他的散文风格,朴实无华,对家人的感情都真挚。比如这一句,娘以指叩门扉曰:『儿寒乎,欲食乎』,一下子就懂了他对幼年丧母的遗憾。」
一说起自己的喜欢的作家,程曦就滔滔不绝,「在他笔下,母亲,妻子,甚至婢女,都是很好的女性形象。有人说归有光太幸运,怎么可以遇到这么多好女人。但我有时候在想,会不会是,他天生就有一颗善意美好的心呢?所以,他才能在暗淡破败丧气的归氏家族生活里,看到女性柔美洁净的光辉,并鼓励自己将破败人生过下去。你觉得呢?」
「嗯,我觉得自己也很幸运,遇到的都是好女人。」
本来是打算跟对方探讨归有光,没想到,听到了意料之外的答案。
程曦抬起头,正好撞进沐霭一直凝视着她的眼里。
两人的视线在空中相遇。
没有人说话。
一时间,书房寂静得只听得见窗外偶尔的鸟鸣。
风很轻,从窗外照进的光影,落在纸张上晃动了下。
少女的双眼懵懂,目光澄澈而干净。
沐霭定定看了几秒,收回目光,笑着说,「刚看见后面的小院子里种了枇杷,已经黄了,想去摘吗?」
程曦这才回过神来,「好、好啊。」
关于归有光的讨论戛然而止,两人都很有默契地没有再提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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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月江南碧苍苍,蚕老枇杷黄。
此时正是枇杷收穫的季节。
两人去厨房找了篮子和剪刀,戴上遮阳帽,出发去摘枇杷。
度假村的枇杷应该是改良过的品种,长得很好,黄澄澄的一串串挂在树枝上,看得人口舌生津。
还没等沐霭拿梯子过来,程曦忍不住踮脚先摘了一个。剥了皮尝一口,肉多核小,水分也很足。
程曦很喜欢这种酸酸甜甜的味道,选了比较矮的树枝,一边摘一边剥了吃。
沐霭搬着梯子过来的时候,正好看见程曦在吃枇杷,便笑着问了一句,「甜么?」
程曦手里正剥好一颗,笑着点头,「很甜,你要尝尝么?」
「好啊。」
沐霭俯身,薄唇轻轻擦过她的指尖。
他的动作特别自然,一气呵成,程曦反应过来的时候,枇杷已经在沐霭嘴里了。